7月29日,全国林业厅局长座谈会在京召开。
这次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国家林业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采取的一个重要步骤。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决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培训骨干,部署工作,研究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措施,为召开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做最后准备。
会议开始时,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首先传达了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他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的严峻考验,全党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夺取了防治“非典”工作的阶段性重大胜利,保持了经济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这场斗争的胜利,进一步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更加坚定了全国各族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极大地提高了我国人民战胜困难的勇气和能力,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极大地增强了世界各国对中国发展前景的信心,扩大了我国在国际上的影响。这再一次充分说明,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正确指引,有全党全国人民的团结奋斗,我们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战胜不了的风险。
周生贤说,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20多年过去了,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生态需求已经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在这一背景下,我国林业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重大历史性转变,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建设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政策措施等都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林业改革和发展问题十分重视,多次对起草《决定》作出重要指示。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研究起草好《决定》,近几年国家林业局先后组织了100多个专题调研组,对事关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决定》涉及的每一个重要问题,都有相应的调研报告作支撑。近两年,在温家宝同志的亲自倡导下,国家林业局又邀请40多个学科300多位研究人员,其中有60位两院院士和资深专家,深入开展了“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其间,温家宝同志再三叮嘱,研究工作一定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思想,并两次主持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审定研究成果,形成了“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的战略思想,并将许多重要研究成果吸收到了《决定》中,专家学者还对《决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充分论证。提请审议的《决定》,几次征求了林业系统、有关省(区)和中央十几个部门的意见,先后修改了30多稿。5月14日,回良玉副总理主持召开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决定》送审稿。随后,又对《决定》送审稿进行了认真修改。6月5日,回良玉副总理再次专门召集各方面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对《决定》送审稿作了进一步审议修改。6月1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决定》,又按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完善。6月12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决定》。
周生贤说,我们要认认真真地学好《决定》,以《决定》精神统一我们的思想认识。《决定》共8个部分25条,涵盖了林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全过程,可以说,当前林业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在《决定》中找到答案。这是一份新形势下指导我国林业加快发展、维护林业长治久安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国林业建设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林业从此结束了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时代,进入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时代。《决定》的发布实施,对于推动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学习《决定》,重在掌握好八个方面的主要精神:第一,《决定》高度评价了林业建设的成就。《决定》强调:“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发展。”“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林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状况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二,《决定》对林业作出了新的科学定位。《决定》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第三,《决定》调整了林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决定》指出,加快林业的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这一指导思想的确立,标志着我国林业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时代已经结束,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时代已经开始。第四,《决定》确定了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决定》明确提出了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并确定了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五,《决定》对林业生产力布局进行了优化重组,分别提出了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新布局。第六,《决定》对林业体制、机制和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关于林业体制,《决定》提出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的新体制。关于林业运行机制和政策,《决定》突出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即产权问题、非公有制林业发展问题、对林业的政策扶持问题、造林投入方式问题、公平待遇问题。这些政策和机制的重大突破,消除了过时的政策和机制对林业发展的严重制约,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了宽松、平等的发展和竞争环境。第七,《决定》对科教兴林、依法治林提出了明确要求。《决定》专门提出了坚持科教兴林、依法治林的方针,对加强林业科技教育工作,加快林业立法工作,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第八,《决定》对加强林业组织领导制定了新举措。《决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几个体系:加强和健全行政管理体系、坚持并完善林业建设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加强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周生贤强调,各级林业部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是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的骨干。要通过这次会议,深入学习《决定》,吃透《决定》精神,充分了解《决定》出台的背景,抓住《决定》颁布实施为加快林业发展带来的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措施,完善林业工作的部署,使《决定》精神全面深入地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的重托,肩负起新世纪加快林业发展、再造秀美山川、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历史责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这次会议体现了高效、务实、创新的精神,在认真学习讨论《决定》精神的基础上,将对国家林业局初步提出的《深入贯彻〈决定〉加快推进林业分类经营的意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国家林业局科技贡献奖励办法》、《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条例》、《森林资源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办法》、《育林基金管理办法》等9个贯彻落实《决定》的配套文件草案,进行认真的讨论修改。同时,将套开国家林业局京外直属单位座谈会、退耕还林工作座谈会、森林防火工作座谈会、林业政策法制工作座谈会、新(扩)建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启动大会及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和防沙治沙工作座谈会。整个会期共计5天。
国家林业局领导李育材、江泽慧、杨继平、马福、雷加富、祝列克,武警森林指挥部主任何旺林出席了会议。
全国31个省(区、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附件:
这次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国家林业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采取的一个重要步骤。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决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培训骨干,部署工作,研究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措施,为召开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做最后准备。
会议开始时,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首先传达了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他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的严峻考验,全党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夺取了防治“非典”工作的阶段性重大胜利,保持了经济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这场斗争的胜利,进一步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更加坚定了全国各族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极大地提高了我国人民战胜困难的勇气和能力,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极大地增强了世界各国对中国发展前景的信心,扩大了我国在国际上的影响。这再一次充分说明,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正确指引,有全党全国人民的团结奋斗,我们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战胜不了的风险。
周生贤说,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20多年过去了,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生态需求已经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在这一背景下,我国林业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重大历史性转变,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建设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政策措施等都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林业改革和发展问题十分重视,多次对起草《决定》作出重要指示。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研究起草好《决定》,近几年国家林业局先后组织了100多个专题调研组,对事关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决定》涉及的每一个重要问题,都有相应的调研报告作支撑。近两年,在温家宝同志的亲自倡导下,国家林业局又邀请40多个学科300多位研究人员,其中有60位两院院士和资深专家,深入开展了“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其间,温家宝同志再三叮嘱,研究工作一定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思想,并两次主持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审定研究成果,形成了“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的战略思想,并将许多重要研究成果吸收到了《决定》中,专家学者还对《决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充分论证。提请审议的《决定》,几次征求了林业系统、有关省(区)和中央十几个部门的意见,先后修改了30多稿。5月14日,回良玉副总理主持召开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决定》送审稿。随后,又对《决定》送审稿进行了认真修改。6月5日,回良玉副总理再次专门召集各方面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对《决定》送审稿作了进一步审议修改。6月1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决定》,又按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完善。6月12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决定》。
周生贤说,我们要认认真真地学好《决定》,以《决定》精神统一我们的思想认识。《决定》共8个部分25条,涵盖了林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全过程,可以说,当前林业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在《决定》中找到答案。这是一份新形势下指导我国林业加快发展、维护林业长治久安的纲领性文件,是我国林业建设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林业从此结束了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时代,进入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时代。《决定》的发布实施,对于推动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学习《决定》,重在掌握好八个方面的主要精神:第一,《决定》高度评价了林业建设的成就。《决定》强调:“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发展。”“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林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状况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二,《决定》对林业作出了新的科学定位。《决定》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第三,《决定》调整了林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决定》指出,加快林业的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这一指导思想的确立,标志着我国林业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时代已经结束,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时代已经开始。第四,《决定》确定了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决定》明确提出了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并确定了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五,《决定》对林业生产力布局进行了优化重组,分别提出了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新布局。第六,《决定》对林业体制、机制和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关于林业体制,《决定》提出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的新体制。关于林业运行机制和政策,《决定》突出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即产权问题、非公有制林业发展问题、对林业的政策扶持问题、造林投入方式问题、公平待遇问题。这些政策和机制的重大突破,消除了过时的政策和机制对林业发展的严重制约,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了宽松、平等的发展和竞争环境。第七,《决定》对科教兴林、依法治林提出了明确要求。《决定》专门提出了坚持科教兴林、依法治林的方针,对加强林业科技教育工作,加快林业立法工作,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第八,《决定》对加强林业组织领导制定了新举措。《决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健全几个体系:加强和健全行政管理体系、坚持并完善林业建设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加强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周生贤强调,各级林业部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是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的骨干。要通过这次会议,深入学习《决定》,吃透《决定》精神,充分了解《决定》出台的背景,抓住《决定》颁布实施为加快林业发展带来的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措施,完善林业工作的部署,使《决定》精神全面深入地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的重托,肩负起新世纪加快林业发展、再造秀美山川、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历史责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这次会议体现了高效、务实、创新的精神,在认真学习讨论《决定》精神的基础上,将对国家林业局初步提出的《深入贯彻〈决定〉加快推进林业分类经营的意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国家林业局科技贡献奖励办法》、《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条例》、《森林资源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办法》、《育林基金管理办法》等9个贯彻落实《决定》的配套文件草案,进行认真的讨论修改。同时,将套开国家林业局京外直属单位座谈会、退耕还林工作座谈会、森林防火工作座谈会、林业政策法制工作座谈会、新(扩)建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启动大会及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和防沙治沙工作座谈会。整个会期共计5天。
国家林业局领导李育材、江泽慧、杨继平、马福、雷加富、祝列克,武警森林指挥部主任何旺林出席了会议。
全国31个省(区、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