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个人营造公益林国家将予合理补偿

针对许多种树大王、治沙英雄“树越种越多、日子越过越穷”的怪现象,国家林业局正着手制订新的促进林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破除多年来困扰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政策壁垒,以使更多的社会力量和个人投入到生态建设中来,并使他们在建设生态的同时得到更多的经济效益。
   国家林业局造林司司长魏殿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目前个体承包、联户承包的非 公有制林业,今后将按国家标准划分出生态公益林,并根据造林成本,通过赎买等多种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合理补偿。同时从生态补偿基金中划出一块,作为他们管护、经营树林的经费。
   魏殿生说,国家对生态公益林的划分有严格标准。由于我国林业长期处于粗放式经营模式,广大个体承包者种树时随意性较强,因此在他们通过补植等方式使承包林地达到国家标准并验收合格后,就能享受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政策。
   魏殿生指出,林业建设将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想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就必须与经济效益挂钩,与农牧民增收挂钩,这样林业建设才会有后劲,才会调动更多人的积极性参与到生态建设和营林造林中来。国家将进一步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调动各种经济成分参与林业建设。各种社会主体都可以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林业经营者也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来源:新华网 )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