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2004年工作要点  

200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极其重要的一年,是我国林业建设全面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的重要一年,切实抓好林业站工作,对林业跨越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林业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林业局提出的“抓住一个重点,办好两件大事,强化三项工作,推进四项改革,搞好五大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以开展重点县林业站建设和林业站建设合格县为手段,以强化林业站职能作用、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为推进林业“六大工程” 和“五大转变”服务为宗旨,稳定、健全乡镇林业站,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职工培训,全面提高林业站的整体水平,为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抓好“五大建设”
 一是抓好思想建设,继续深入学习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政治素质。二是抓好组织建设,加强对中青年干部的培养,特别是加强新提拔的青年干部、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派和鼓励他们参加各种形式培训和学习,全面提高素质。三是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实现规范化管理,达到 “三高”的要求。四是加强业务和作风建设,结合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继续抓好全站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要紧密结合林业改革和建设的实际,用最新的林业实践统一我们的认识。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用最新的举措解决林业站、林政案件稽查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的深层次问题。
二、继续抓好《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按照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的活动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学习《决定》和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林业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要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林业站,利用春节前后一段农闲季节,采用各种形式,进村入户宣传《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党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战略决策变成广大人民群众投身林业建设的自觉行动。同时,各省(区、市)要抓住贯彻落实《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这一有利机遇,积极争取编办、人事、计划、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争取在本省(区、市)出台的贯彻落实《决定》的文件和召开的林业工作会议中,解决好林业站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要通过贯彻落实《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林业站机构,稳定林业站职工队伍,增加林业站的覆盖面,拓宽林业站的职能,使林业站真正成为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坚实的基层组织保障。
我们将结合贯彻落实《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着重抓好天保工程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区、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区的林业站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内部管理、职能作用发挥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的工作。结合林业站重点县建设,以改革的精神探索优化林业站布局,扩大林业站覆盖面的途径。
 三、继续抓好林业站建设合格县工作
按照国家林业局“十五”期间要全面完成合格县建设的要求,任务还相当繁重,我们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合格县建设步伐。没有完成合格县建设任务的省份,要继续把合格县建设作为林业站巩固、完善、提高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广泛筹集建设资金,充分调动各地合格县建设的积极性,在保障合格县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合格县建设任务。总站领导将继续采取选择几个合格县建设进度较慢的省(区)作为联系点,督促其加快合格县建设步伐。
 四、推广示范县建设经验 开展重点县林业站建设
第一批全国林业站建设示范县试点工作已基本结束,在示范县建设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为加强对林业站建设的分类指导提供了典范和样板。我们将把各地示范县建设经验进行汇编,向全国推广。根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林业站体系建设规划,总站准备在示范县建设的基础上,依照示范县建设标准,开展重点县林业站建设,各地要按照示范县建设要求,做好重点县的前期准备工作。总站准备在适当时候召开林业站建设示范县总结会议,对示范县建设经验进行总结,对开展重点县林业站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五、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林业站职工的整体素质
抓好林业站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林业站队伍素质是林业站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按照《全国林业站培训教育工作“十五”规划》、《基层林业站站长指导性岗位培训计划》和《基层林业站站长指导性岗位培训大纲》要求,抓好林业站人员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一要继续抓好林业站站长及主要岗位人员岗位培训工作,逐步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二要加强林业站职工的学历教育,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林业站职工参加高、中等林业院校、中央农广校林业专业的学习,全面提高林业站队伍的整体素质。三要加强《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培训,真正领会精神实质。四要重视对林业站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使他们真正知法、懂法、依法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五要加强林业站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举办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林业站管理人员培训班。
六、加强林业站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国家林业局于2002年10月印发了《全国林业工作站体系建设规划》。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林业工作站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从政策、资金、人员等方面为林业站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特别要加强省级林业站管理机构建设,没有专门管理机构的要抓紧工作,积极争取,至少做到有林业工作站管理站牌子,明确专人管理。
七、进一步强化林业站职能作用
《决定》赋予林业站六个方面的重要职能,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林业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林业站的重要作用。林业站要围绕“五大转变”,积极投身于“六大工程”,一手抓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一手抓森林资源的发展,真正成为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保障,为此,我们拟于2004年上半年召开“发挥林业站职能作用,搞好天然林保护工作”现场会,进一步强化林业站职能作用的发挥。
八、切实抓好宣传工作
 长期以来,林业站系统涌现出了一大批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和个人,但从以往的情况看,我们发现典型、宣传典型的力度还不够。必须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把乡镇林业站在生产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推广。要把宣传工作作为林业站工作的一件大事来做,在努力工作、发挥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林业》、《全国林业站网讯》及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林业站系统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个人,努力树立林业站的良好形象。
九、进一步加强林政案件稽查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一)加强林政案件稽查工作。一是规范林政案件举报受理程序,建立健全责任制,及时办理林政案件。二是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对重大案件实行跟踪督查。三是对中央领导、国务院领导和局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件及时督查督办,必要时组织督查组督查督办,及时上报查处结果和情况。四是编好《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简报》,及时向领导反映林政案件发生及查处动态。五是和资源司、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开展“林业行政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对策研究”,争取取得好的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六是认真做好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在适当时期召开林政案件稽查工作座谈会,座谈探讨林政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对策,部署2004年全国林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
(二)继续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认真完成局林权纠纷处理办公室部署的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
一是对在贯彻落实《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的新形势下,结合地方乡镇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和林业50年规划、“十一五”规划的制定,重点调研以改革的精神合理设置、优化林业站布局、扩大林业站覆盖面,对不同地区的林业站实行分类指导、明确扶持重点,将林业重点工程区林业站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办法措施,提出需要调整完善的内容和措施;二是根据依法治林的要求,在调研的基础上修改《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制定《乡村护林员管理办法》;三是对当前林政案件的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发生规律及解决措施进行调研,力争写出有实质内容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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