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2004年为促进农民增收办好10件实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切实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正确处理林业发展与国家建设、培植与保育、生态与产业、东部中部与西部、深化内部改革与扩大对外开放、人的发展与事业繁荣等关系,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日前,国家林业局确定2004年为促进农民增收办好10件实事。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和林木资源的非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主要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特别是退耕还林登记发证工作,抓紧起草并出台《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条例》,搞活林业生产,对非法侵占农民林地林权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保护林农切身利益。
二是推进林业税费改革,清理一切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林农负担。取消对林农等的各种不合理收费,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兑现力度。进一步协调落实林业投融资、税费、财政贴息等方面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确保林业工程各项政策兑现,提高农民收入。不断加大资金稽查力度,确保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林业资金及补助钱粮等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
四是为重点商品粮基地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农田防护林,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为农业生产和全国的粮食主产区大力营造高质量的防护林体系,抓紧搞好村屯四旁植树和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建设的试点示范,经过1-2年摸索后,在全国全面铺开,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在基本农田植树,凡是在基本农田植树的,不予发放林权证。
五是加快发展经济林和花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鼓励和支持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效益俱佳的生态经济型树种。加强生产技术和信息服务,实现标准化生产。建立一批无公害名特优经济林生产示范基地,组建800名全国知名专家教授组成的经济林和花卉产业专家咨询库,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六是大力发展竹子等能快速带来经济效益的树种,为农民增收贡献力量。加大竹子特别是丰产竹林基地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竹业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切实加强我国竹藤标准化工作,规范竹藤生产与贸易,促进竹农增收。
七是完善森林采伐管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森林资源利用的分区施策和分类管理,抓好森林采伐分区施策、分类管理和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的试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促进农民合法权益的实现。
八是推进兴林抑螺项目,协助搞好血吸虫病、禽流感等防治工作,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安全保障。在山丘型血吸虫病流行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通过改变山区农村种植结构和习惯,减少农民因水田劳作感染血吸虫病的机会;在湖沼和江滩型血吸虫病流行区,改变钉螺孳生环境,降低感染性钉螺密度,保护农民生命安全;在项目实施地区,实施封洲(山)育林,确保人和家畜不进入育林区,以减少血吸虫病感染和对育林区的污染。全面加强和做好野生鸟类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疫情监测,不断提高防治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预见性。
九是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和“三个一”活动,实现科技富农。筛选出生产急需、应用面广、带动效果好的100项重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到林业生产建设中去。大力发展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广大林农的科技素质。
十是搞好综合配套服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种苗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和市场管理,提高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公共服务水平,扶持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推广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让广大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据了解,森林经营、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林副特产、竹藤产业以及林产品加工、运输、经销等14种相关行业吸纳4200多万人就业,同时又给集体林区6000多万农户解决了就业问题。退耕还林工程使近1亿农民直接收益,与1998年相比,退耕还林试点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长9.4%,从坡耕地和沙化耕地上解放出来、腾出精力外出务工的人数平均增长15.3%。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使1600多万农民从中直接收益,农民年均纯收入2003年比2000年平均增加270元。同时,在我国许多地方,竹藤花卉、经济林、森林旅游、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木本粮油等林业产业,正逐渐成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领域。
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指出: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事关全局,意义重大,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又是长期的工作,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林业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我国耕地少,山地、沙地等宜林地多。在广大山区、沙区和农村,大力发展林业,因地制宜地发展各种木本粮油,不仅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有效办法,而且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