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疫木管理,防止疫木非法流通,控制松材线虫病疫情人为传播扩散,国家林业局近日发出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松木采伐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对疫区县松木采伐审批、松木采伐计划、松木的运输管理和检查监督进行了具体规定。通知规定疫区县疫情发生乡镇疫木除治性采伐和未发生疫情乡镇松木商品性采伐均需由省级林业行政管理机构审批;要求严格疫区县《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年审,未取得《许可证》不得经营加工松木;通知还要求林政管理机构和森防机构密切配合,加强检查监督,共同做好疫区县松木采伐、疫木除害处理和运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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