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与有关省区签定退耕还林责任书

  日前,国家林业局与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定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和工程质量责任书。

  签定责任书的目的是强化在建国债项目的管理,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并达到质量要求,把退耕还林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省”的要求落到实处。退耕还林责任书包括五部分内容,分别规定了工程建设任务、省级政府的责任、国家林业局的责任、国家计委的责任及其他具体事项等。根据责任书的规定,作为工程实施主体的省级政府的责任有12条,包括完成任务的总目标、前期工作、资金管理、种苗调剂、粮源组织、检查验收。国家林业局作为退耕还林工程主管部门,共有7条责任,包括政策法规办法规程的制订、前期工作审查、种苗监管、检查监督等。国家计委的责任是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下达退耕还林计划和种苗补助投资等。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表示,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对调整产业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对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起到了明显作用。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过程中,用责任书的形式来界定各级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权利,能够起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重要作用。据悉,自1999年国家开始退耕还林试点,3年来共退耕造林3392.8万亩。

--新华网--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