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四十三万多起林政案件被查处

  去年全国共发生林政案件43.98万起,比2002年下降了6.0%。查处林政案件43.18万起,查处率为98.18%。收缴非法木材55.86万立方米,行政处罚人数41.35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87亿元。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说,2003年全国林政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违法运输木材案件、滥伐林木案件、盗伐林木案件仍然是案件的主体,三类案件发生数量占案件发生总数量的77.6%。二、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违法征占用林地、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毁坏林木、苗木等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案件比上年增加1.44万起,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比上年增加0.06万起。三、林地损失大幅度增加,林木损失有较大幅度的减少。损失林地2.74万公顷,比上年增加了259%,其中,违法征占用林地一项损失林地比上年增加了2.06万公顷,增长了8.3倍。损失林木25.92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了24.8%。四、挽回的经济损失比上年增加1.09亿元,增幅达29%。   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继续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方针,强化林政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抓好违法运输木材、滥伐林木、盗伐林木等案件的查处工作,特别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打击违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不断遏制林地的逆转和流失。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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