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对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作出重大部署。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又召开了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一系列重要举措表明,党和国家将森林防火工作摆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盛世兴林,防火为先。在我国林业发生历史性转变,建设速度驶入快速发展轨道的今天,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对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加快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加快林业发展,要求我们大力植树造林,快速增加森林资源。而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同样也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植树造林与森林资源保护是生态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两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
“植树千日功,火烧当日空”。要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必须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林业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迎来一个生机盎然、活力迸发的春天。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了亿万人民以高涨的热情积极投身林业建设,形成了全社会办林业的生动局面,有力地推动了林业的大发展。全国年造林面积连续两年突破亿亩大关,森林资源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在生态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星星之火可毁万顷森林。付之一炬,就会使这些来之不易的森林资源荡然无存。随着生态建设的不断推进,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愈来愈重要。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我们辛辛苦苦营造起来的绿色就有可能保不住,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就难以顺利实施,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建设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就会落空;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就得不到有效保障,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就会受到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就会受到威胁。
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已经成为加快林业发展的紧迫任务之一。尤其是当前,我国森林防火工作仍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在全球气候异常,森林火灾频发的情况下,我国许多地区高温、干旱、大风和极端低温冻害天气增多,致使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特别是2003年夏季以来,我国南方地区发生了四季连旱,北方地区暖冬特点十分明显,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受害面积、因灾死亡人数都比2002年同期增多。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要求我们万万不可掉以轻心,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森林防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抢前抓早,调动全社全力量,强基础、明责任、立措施,真抓实干,周密部署,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关键要强化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是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负责人。各级林业部门要把森林防火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机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部门分工责任制。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须积极推进依法防火。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构,加快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保障森林防火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消防监督和管理职能,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不落实引起森林火灾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水火无情。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领导干部和林区广大群众大意不得,侥幸不得,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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