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4月23日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78年文本)》,经过几年来的实践,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促进我国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及其成员国间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联合在北京召开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2004年6月9日—11日,召开“植物新品种保护数据处理技术会议”。主要由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专家讲授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数据的统计、处理技术以及测试报告的形成,同时参会者还将进行统计软件的上机实习。
二、2004年6月12日—13日,召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的优势暨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合作会议”。由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官员讲解《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条款、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技术和评价方法,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分别介绍植物新品种对本国种子工业的影响,同时研讨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区域国际合作的可行性、合作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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