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动
发布日期:2004-05-27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决定联合开展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林木种子广告)专项检查行动。3个执法检查小组将于6月中下旬赴吉林、黑龙江、广东、海南、河南、安徽等6省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由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任组长,检查组成员由国家林业局“全国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组成。
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为:各地规范林木种子广告发布行为,依法打击虚假广告宣传的情况;落实《种子法》规定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标签制度情况;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苗行为情况;加强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检验体系建设,实行公正执法、规范管理的情况;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林业和生态建设种苗质量情况等。
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选择重点省(区、市)进行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5月中下旬至6月上旬,由各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查,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6月10日至20日,3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地方进行专项检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根据检查情况,向全国通报检查结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省全面整改,将大要案向社会公布。
2004年是国家林业局确定的“全国林木种苗质量年”,组织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林木种子广告)专项检查行动是质量年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检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种子法》,全面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提高林木种苗质量,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促进和保障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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