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组会议

  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汇报。国家林业局张建龙副局长代表国家林业局就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的情况作了汇报。
  近年来,针对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特点及其感染、携带、传播疫病的隐患,国家林业局和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各级人大、政府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的同时,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积极配合动物疫病主管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林业局在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管理等各个环节,认真贯彻落实了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重点规范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卫生防疫条件。2003年以来,制定发布了“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驯养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必须依法符合动物防疫、检疫和卫生检验要求,防止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造成危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不良后果。
  加强了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科学研究。国家林业局根据野生动物保护和疫病防治工作的需要,组织有关科研部门对野生动物特有的一些疫病进行了长期的科学研究和监测,对大熊猫、朱鹮、华南虎等一些野生动物特有的疾病,探索了控制和预防技术,填补了我国野生动物疫病防治科研工作的空白。
  积极配合重大疫病防治工作。为配合抗击“非典”,经商卫生部同意,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严格控制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暂停陆生野生动物活体、死体的经营利用活动,配合做好对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的防疫、检疫等预防工作。还及时摸清了全国果子狸养殖情况,并邀请全国人大农委、科技部、卫生部等十几个部门和单位的专家,研究了应急处置方案。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召开了“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对违法猎捕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行动,整顿了野生动物市场秩序。
  今年春季,我国出现了禽流感疫情。国家林业局认真落实国务院提出的防治工作的八项措施,切实保障珍稀濒危鸟类种群的安全,特别是对朱鹮、鹤类等极度濒危珍稀鸟类,要求在驯养繁殖场所采取严格的防疫措施,一律停止对外展出和参观活动,并果断将朱鹮繁育种群转移至远离居民区的安全地带,实行全封闭式隔离饲养,有力地配合了禽流感防治工作。
  探索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国家林业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要求,会同中国科学院共同研究了我国野生动物分布情况,提出了整合现有的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系和中国科学院研究机构的资源,建立全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议,完成了总体规划,并正积极争取该体系早日进入实施。
  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活动。为了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动物防疫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国家林业局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作战,开展了清理整顿、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打击行动。仅2002年以来,就先后开展了“猎鹰行动”、“候鸟行动”、“春雷行动”、“候鸟二号行动”等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专项执法行动,查处违法案件11700多起,收缴野生动物近104万头只。
  今后,国家林业局将积极争取建立全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动物防疫工作能力;切实加强野外种群的保护,严厉打击乱捕滥猎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的防疫工作,促进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持续发展;依法强化经营利用管理,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国家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将防范重大传染性疫病的“哨位”前移到疫病的源头区域。同时,要大力加强野生动物疫病防治宣传,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与疫病防治宣传结合起来,开创野生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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