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局领导的指示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工作部署,国家林业局成立了以李育材副局长为组长、计资司姚昌恬司长为副组长、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同时组成了郝燕湘副司长为主任、各司局、直属单位各一名联络员参加的规划编制办公室。目前,有关工作进展顺利。
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今年4月形成了规划基本思路的总体框架,提出了需进一步深入研究的相关专题主要内容,并召开了“林业'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编制战略研讨会”,李育材副局长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邀请了知名院士、专家出席,国家林业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5月份,根据有关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规划思路的基本框架和相关内容,并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十一五”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4﹞86号),对规划思路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确定了西部林业生态建设研究、东北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东部林业现代化、粮食主产区农田防护林建设、木材和主要林产品供求预测和分析、林业产业政策、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国有场圃改革、提高森林质量和森林可持续经营、林业发展主要经济扶持政策共10个研究专题;同时研究部署了相应的专业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包括:林业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林木种苗发展纲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全国经济林发展规划、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和森林资源监管规划、林业人才建设规划等,以及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建设规划、高海拔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东北地区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等区域性规划。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今年10月底前要形成规划的基本思路并上报。我局确定下一步工作大致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底前,为规划思路和相应专题的研究阶段,主要是由计资司及各相关司局单位、各专题组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
第二阶段,从8月到9月中旬,为规划思路的草拟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各司局(单位)提交相应的基本思路初步意见和专题调研初步成果的基础上,由计资司组织草拟规划的基本思路,初稿形成后反馈各司局(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召开有关方面专家(有关省区和司局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对基本思路进行讨论修改。
第三阶段从9月中旬到10月底。主要任务是各专题研究提交正式成果,并根据专题研究成果的基本思路进行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请局科技委召开论证会,对基本思路进行充分而深入的论证,广泛听取专家论证意见。根据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局党组审定后于10月底前上报国家发改委。 附件:
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今年4月形成了规划基本思路的总体框架,提出了需进一步深入研究的相关专题主要内容,并召开了“林业'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编制战略研讨会”,李育材副局长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邀请了知名院士、专家出席,国家林业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5月份,根据有关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规划思路的基本框架和相关内容,并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十一五”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4﹞86号),对规划思路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确定了西部林业生态建设研究、东北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东部林业现代化、粮食主产区农田防护林建设、木材和主要林产品供求预测和分析、林业产业政策、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国有场圃改革、提高森林质量和森林可持续经营、林业发展主要经济扶持政策共10个研究专题;同时研究部署了相应的专业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包括:林业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国林木种苗发展纲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全国经济林发展规划、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和森林资源监管规划、林业人才建设规划等,以及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建设规划、高海拔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东北地区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等区域性规划。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今年10月底前要形成规划的基本思路并上报。我局确定下一步工作大致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底前,为规划思路和相应专题的研究阶段,主要是由计资司及各相关司局单位、各专题组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
第二阶段,从8月到9月中旬,为规划思路的草拟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各司局(单位)提交相应的基本思路初步意见和专题调研初步成果的基础上,由计资司组织草拟规划的基本思路,初稿形成后反馈各司局(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召开有关方面专家(有关省区和司局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对基本思路进行讨论修改。
第三阶段从9月中旬到10月底。主要任务是各专题研究提交正式成果,并根据专题研究成果的基本思路进行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请局科技委召开论证会,对基本思路进行充分而深入的论证,广泛听取专家论证意见。根据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局党组审定后于10月底前上报国家发改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