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在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扎实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全面和可持续发展;全省将把万元产值主要原材料消耗、万元产值能源消耗、万元产值水资源消耗、万元产值“三废”排放总量等指标引入现有的统计指标体系,以全面评价区域可持续发展状况,全面考核干部政绩”。这是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今天在杭州向参加“建立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国际研讨会”的中外专家宣布的信息。
这一生态补偿机制的首要特色,是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在生态补偿中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今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生态建设转移支付资金7.04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实行生态公益林财政补助政策,该项补助金额已累计超过2亿元;设立环境整治与保护专项资金,省级财政共安排近15亿元,支持重点环境整治与保护项目。
为了节约不可再生的资源要素,浙江积极推行资源有偿使用:全面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建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严格实行排污收费制度。全省去年征收水资源费约6000多万元,征收排污费5.7亿元。
实行异地开发,探索区域间生态补偿的有效途径。丽水景宁县与宁波鄞州区建立的“景鄞扶贫经济开发区”,实现了省内跨市域的异地开发。金华市在市区设立了金磐扶贫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磐安县的开发用地,并给予政策扶持。绍兴市设立了袍江工业区,协调转入新昌县的部分污染企业。安吉、德清、宁海、临安等县(市)都出台政策,规定上游地区乡镇的招商引资项目进入县(市)开发区,产生的税利地方所得部分全部返还上游乡镇。
着眼于构建长效机制,浙江积极探索生态补偿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东阳市将境内横锦水库5000万立方米源水的永久使用权转让给下游的义乌市,开了上下游水资源交易的先河。嘉兴市秀洲区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省委、省政府还从各个方面,多渠道、多形式地扶持欠发达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加快发展,先后实施了“百乡扶贫攻坚计划”“山海协作”“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和“百亿帮扶致富”等工程,去年,全省“山海协作”工程项目新到位资金23.7亿元。
这位副省长强调,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省建设,浙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全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去年浙江以50%以上的投资率、38%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幅、22%的用电增幅,支撑了14%的经济增长。这种高投入、高消耗,必然带来污染物的高排放。对于浙江这样一个资源十分短缺、环境容量比较小的省份来说,长此以往,肯定难以为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眼下,浙江正在着力建立实施生态补偿的支撑保障机制,深入研究绿色GDP核算体系,探索建立资源环境的价值评价体系。省政府将适时出台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意见,加快生态补偿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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