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全国性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成果与启示

  国家林业局(林业部)1995年启动的首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基本查清了调查对象的资源本底,为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我国野生动物资源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国家制定有关决策、履行国际公约或协定、开展国际交流与科学研究奠定了基础,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选择252种野生动物作为调查对象,首次掌握了191个物种的基础数据和61个物种的种群动态 我国野生动物种类繁多,仅陆生脊椎野生动物就约有2465种,分布范围十分广泛,现阶段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难以进行全面普查。从保护的急迫需要出发,这次调查选择确定了252种野生动物作为调查对象。这些物种主要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物种,我国加入的其它公约或协定中规定保护的物种,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环境指示种及生态关键种。 这次调查的252个物种,包括两栖类3目4科13种,爬行类4目9科26种,鸟类12目 22科135种,兽类7目20科78种。对鹤类、黑嘴鸥、鸨类、盘羊、麝类、虎、扬子鳄等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范围为除香港、澳门、台湾之外的全国所有省(区、市)。 这次调查掌握了252个调查物种的种群数量、分布、栖息地状况及主要受威胁因素,首次掌握了191个物种的基础数据和61个物种的种群动态,基本掌握了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状况,绘制了野生动物分布图,建立了野生动物资源数据库。 调查还发现了一些物种的新记录或新的繁殖地、越冬地。 各个种类野生动物都濒危物种 这次调查的13种两栖动物表明,梅蛙仅在海南的3个自然保护区中发现少量个体。版纳鱼螈的种群数量约1万条,仅分布于云南和广西。红瘰疣螈仅分布于云南,数量约7.3万条。双团棘胸蛙、滇蛙的数量不足1oo万只。种群数量超过1000万只的仅有虎纹蛙、沼蛙、黑眶蟾蜍、中华大蟾蜍、黑翅蛙等5种,但也正在遭受环境污染和栖息地质量下降的威胁。 这次调查的爬行动物共 26种。调查表明,伊江巨蜥仅存100条。扬子鳄、莽山烙铁头、鳄蜥仅有几百条。四爪陆龟仅分布于我国新疆,种群数量约1700只。温泉蛇、巨蜥、蟒、细脆蛇蜥的种群数量不超过10万条。大部分蛇类的种群数量只有几十万条或几百万条。 这次调查的鸟类有135种。在调查的85种迁徙鸟类中,斑脸海番鸭、树鸭、小鸨等10种鸟冬季未发现。红胸黑雁、黑雁等7种鸟的冬季数量不超过100只。红胸黑雁、黑海番鸭、花脸鸭、斑背潜鸭等9种雁鸭类夏季没有发现。玉带海雕、黑脸琵鹭,黑雁、斑脸海番鸭、白秋沙鸭夏季仅发现几只或几十只。夏季种群数量仅100只~1000只的有13种。在调查的50种非迁徙鸟类中,种群数量不超过1000只的有9种,占调查非迁徙鸟类的 18%。种群数量超过10万只的有17种,主要是花尾榛鸡、白马鸡、红腹锦鸡、雉鸡、画眉、蒙古百灵、云雀等鸟类。 这次调查的兽类有78种。调查结果表明,白臀叶猴分布在广西,有人认为可能已经绝迹,此次调查中仍未发现。普氏原羚、白颊长臂猿、貂熊、亚洲象等16种动物的数量不足1000只。种群数量超过10万只的兽类仅15种,主要是岩羊、野猪、狍、喜马拉雅早獭、灰旱獭等草食性动物。 此次调查表明,通过多年积极保护,尤其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以来,部分野生动物的资源数量趋于稳定并有所上升,但一些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特别是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已经明显下降。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呈总体上升恋势 这次调查,在有历史数据可供对比分析的61种野生动物中,有普氏原羚、羚牛、盘羊、朱鹮、白鹳、黑鹳、白琵鹭等34种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保持稳定或稳中有升,占可对比分析种类的55.74%。这34种均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占可对比分析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的65.38%,表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呈总体上升态势,成为种群数量基本稳定或稳中有升的主体,证明我国强化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已逐步收到令人瞩目的成效。 举世瞩目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朱鹮,1981年重新发现时只有7只,现在野生种群已经发展到270只,数量持续增长,栖息地质量不断改善,栖息范围不断扩展,同时人工种群也已发展到290只。 普氏原羚保护拯救工作取得成效,其种群数量从2000年的130只上升到目前的300余只,局部栖息环境逐步得到恢复。 此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鹳从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的1000只增加到了1800只;黄腹角雉从4000只增加到9900只;孔雀雉在建立自然保护区后,种群数量一直稳定在2700只-2800只左右;黑颈鹤、白头鹤、丹顶鹤,白枕鹤、白鹤等鹤类的种群数量也稳定增长。 兽类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滇金丝猴和黔金丝猴由于分布区相继建立自然保护区,加大了保护力度,种群基本稳定;坡鹿已由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的40只-70只发展到760只;羚牛种群数量由1.38万只增加到2.2万只,种群数量增长较快。 种群数量保持稳定或稳中有升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则有大天鹅、小天鹅、白琵鹭、藏酋猴、棕熊、小熊猫、盘羊等。 专家指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基本稳定或稳中有升,与这些物种的保护管理具有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国家不断加大投入,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栖息地,加大拯救力度有直接关系。 非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种群下降趋势显著,急需强化宏观调控,遏制资源下降势头 这次调查表明,在有数据可供对比分析的61个物种中,种群数量下降的27种,占可对比分析物种的44.26%,占所有调查物种的10.71%。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下降趋势明显。 这次调查的99种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9个物种曾进行过专项调查并可与本次调查作对比分析,结果表明,这些物种下降趋势明显。其中,豹猫在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约有100万只,目前仅存23万只。眼镜蛇、眼镜王蛇、王锦蛇等其余8种可作对比分析的动物均为蛇类,种群均呈明显的下降趋势,眼镜蛇资源储量甚至不到上世纪90年代初的 1/10,全国仅剩190万条。 由于缺乏历史资料,两类动物的种群趋势难以估计。但专家认为,两栖动物皮肤裸露、渗透性强,对栖息环境十分敏感,而且很多蛙类因肉味鲜美,长期遭到大量猎捕,随着化肥、农药大量使用、水体污染、湿地退化、栖息地干扰破坏等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以及人类对两栖类资源的过度利用,部分物种种群数量可能迅速下降。 专家指出,我国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形式十分严峻,特别是蛇类,有的种类资源甚至不到10年前的1/10。因此,强化对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宏观调控,遏制资源下降的势头,是今后防止出现新的濒危动物的关键。 单一种群物种和种群数量稀少物种仍未摆脱绝迹的危险 这次调查表明,我国油部分野生动物为单一种群,面临着绝迹的危险。 白臀叶猴多年来一直没有发现,这次调查仍未见到任何踪迹,表明可能已经绝迹。 四爪陆龟、莽山烙铁头、鳄蜥、朱鹮、黔金丝猴、海南长臂猿、坡鹿、普氏原羚、河狸等单一种群物种不仅种群数量少而且分布狭窄,一旦遭受自然灾害、疫情或其它威胁,将面临绝迹的危险。 其中,莽山烙铁头仅分布于湖南宜章莽山,分布面积几十平方公里,调查数量仅500条;鳄蜥分布于广西大瑶山地区,现存数量仅700条左右,原有分布的桂平县和平南县均没有发现;朱鹮数量持续恢复增长,但目前野外数量只有270只,分布范围仅限于陕西秦岭南坡局部地区;黔金丝娱目前仅见于梵净山自然保护区,数量仅700多只;海南长臂猿仅发现4群21只;坡鹿虽恢复到 760只,但仅分布于海南的大田,原有分布的屯昌、詹县、白沙、昌东、乐东等县均已绝迹;普氏原羚只见于青海湖的环湖地区,栖息面积仅1700公顷,数量仅300只;河狸仅见于新疆的阿勒泰布尔根河及临近情格里河河段,数量仅690只。 此外,两栖类中的版纳鱼螈仅存1万条;爬行类中的伊江巨蜥仅存100条;鸟类中的黑脸琵鹭、中华秋沙鸭、白尾梢虹难、小鸨的种群数量均不足 500只;兽类中的东北虎仅存约14只,白颊长臂猿仅存165只,亚洲象仅存180只,双峰驼、野牛的数量也不足500只。 国家林业局确定今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具体措施 针对我国野生动物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国家林业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定了今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具体措施: 一是根据调查结果,调整野生动物保护名录,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管理措施。 二是实施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强化栖息地保护,促进栖息地恢复和改善。 三是强化综合管理,实行全面保护,工作重点逐步实现由重点物种的抢救性保护向所有物种的全面保护转变,由物种的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 四是加强对濒危物种的抢救性拯救繁育,确保物种不灭绝,并在繁育成功的前提下,通过实施放归自然,促进野外资源的恢复和增长。 五是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育,逐步实现由以利用野外资源为主向以利用人工培育资源为主的转变。 六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保护管理体系。 七是完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行为。 八是继续开展资源调查,尽快建立资源监测体系,实现对资源的动态监测,为我国野生动物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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