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林业资金管理座谈会在京召开

  2004年7月7日至8日,国家林业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林业资金管理座谈会,国家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育材、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局长刘双来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李育材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有关批示精神,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当前计划财务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的、突出的重大问题,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把计划财务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保障资金安全,促进林业发展。并指出当前林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造林绿化工作稳步推进,林业产业加速发展,林产品进出口较去年同期大幅度增。2004年国家对林业投入资金总量预计将达到442亿元,其中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81亿元,中央财政资金317亿元,信贷资金规模44亿元。投资重点继续向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倾斜。新时期的林业计财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林业计财工作,是在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重大指导原则,也是做好新时期林业计财工作的根本。 李育材要求各级计财部门要做到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林业建设保护与发展、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外延式发展与内涵式发展、总体推进与重点突破、政府投入与吸引社会资本、争取资金投入与管好用好资金等六个关系。管好林业资金事关林业全局,事关全国务林人的形象。能不能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是林业事业发展和实施好六大工程的保障。就如何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保障资金安全,李育材在会议结束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学习批示,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在《审计要情》上针对有关单位骗取林业治沙项目贷款贴息问题做出的重要批示,警醒当前林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方面要按照现有的运行体制、机制,尽职尽责、认认真真地把林业资金管好用好,另一方面要勇于创新,在现有的基础上大踏步地改革,大踏步前进。二是强化管理,查处案件。争取资金是计财工作的永恒主题,管好用好资金也是计财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加强林业资金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案件,确保不“跑冒滴漏”。对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要实行集中审批、阳光下操作,实现公正、公平、透明。要重视群众的举报和内部自查工作,加大查处力度,把问题搞清楚弄明白,杜绝腐败。三是全力以赴,确保安全。要倾全行业、全局之力,确保资金安全。这一思路,是针对当前林业资金管理的现状及党中央、国务院具体要求提出来的。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要从上到下,全面对照检查,逐个项目梳理,这不单单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对今后审计中再发现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当事人和领导的相关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四是全面汇报,认真整改。要求参加会议的代表一定要把这次会议精神向本单位的领导班子系统地、全面地汇报好。在汇报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查摆问题,认真整改。这个层次的对照检查和整改都是初步的,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各项措施的逐步到位,资金管理水平要得到全面提升。各地要按照“三法两条例”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自查和整改工作。在加强资金管理等工作整改的同时,对个人自身也要整改,亡羊补牢,未为迟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思想作风、行为作风。五是教育培训,提高素质。各地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培训经费要合理列支。国家林业局将安排专项经费,大力开展计划财务人员培训。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列支相应经费,加强计划财务培训工作。以人为本关键在人,工作要达到高质量、高水平,必须全面提高人的素质。计划财务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着计划财务工作水平的质量,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六是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交替磨合阶段,林业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是计划经济体制管理,市场化运作,这种机制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造林投资方面,在项目审批方面,在关系林业发展和稳定的诸多方面,要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计划财务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各地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对正在实施的政策和法规朝着适应市场经济、资金安全方面进一步完善。七是奖罚分明,加强稽查。计划财务工作、资金安全问题也要奖优罚劣。在资金安全方面,管理的好、使用得当、工作成绩突出的省(区、市),每年选择三个进行奖励,对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的三个省(区、市),根据情节轻重调减投资,调整资金额度大体在1000-30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营造林工程项目。稽查工作至关重要,今年要对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等防护林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林木种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方面的100个项目进行稽查,通过稽查找出规律性的东西,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对稽查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对稽查中反映的合理要求,要求计资司认真研究,合理解决。需要向国家争取的,要加大争取力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计财部门、资金稽查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和财务处长参加了本次会议。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