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及综合核查工作进展顺利

  2004年全国有吉林、上海、浙江、安徽、湖南、湖北、陕西七省(市)开展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复查工作,复查面积103.85万平方公里,共需调查固定样地45300个,遥感判读样地306736个。 截止到6月30日,全国复查各省共完成地面样地27057个,占外业调查总量的60%;完成遥感判读样地130960个,占遥感判读总量的33%。地面样地调查进展较快,除湖南省外,其余各省已全部完成地面样地50%以上,吉林省已完成83%。遥感判读方面,陕西省进展较快,完成判读量的60%,浙江完成48%,吉林、安徽完成近40%,湖北、湖南、上海尚在判读建标中。国家林业局各直属院共派出17个组、25名技术人员对各省外业质量进行了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共检查地面样地248块,其中不合格样地6块,合格率为97.6%;检查遥感判读样地1361块,不合格62块,合格率为95.4%。 下一阶段的连清工作的重点将是全面推动各省连清外业,特别是遥感判读工作的进度,加强连清质量检查力度,及时召开中期汇报会,确保复查工作顺利完成。 截止6月30日,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工作已经完成外业工作的有山东、辽宁、吉林、浙江、福建、江西、广东、江苏、海南、重庆、湖南等11省;正在开展的有黑龙江(含森工、农垦)、内蒙古(含森工)、上海、广西、贵州、河北、山西、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等14个省。3个省即将进点开展工作。从核查县情况来看,目前已完成210个县的外业工作,占核查县总数的52.6%;正在进行的47个县,占11.8%。 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抓质量、促进度,以保障核查工作的按时完成。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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