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林木种苗执法检查在6省展开
发布日期:2004-08-17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工商总局首次联合组织开展的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动日前正式启动。从8月11日起,3个重点执法检查组分赴吉林、黑龙江、广东、海南、河南、安徽6省,开展为期10天的执法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行动内容包括:各地规范林木种子广告发布行为,依法打击虚假广告宣传的情况;落实《种子法》规定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标签制度,查处无证和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子情况;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苗行为情况;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验体系建设,实行公正执法、规范管理的情况;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林业和生态建设种苗质量情况等;
今年是国家林业局确定的全国林木种苗质量年,组织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动是质量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次专项检查行动,是继2002年全国人大组织的《种子法》执法检查、2003年国家林业局组织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检查后的又一次全国性的林木种苗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目前,我国林木种苗发展势头迅猛,形成年生产种子2500多万公斤、苗木近300多亿株的能力,为保障林业和生态建设顺利进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作出了贡献。但当前在种苗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基层机构不健全,缺少行政管理经费,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形成等。同时,林木种苗虚假广告宣传、无证无签生产经营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种苗市场的公平竞争。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8月10日召开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动动员会议上要求,通过检查要进一步解决5个问题:一是打击和查处虚假林木种子广告。二是落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标签制度。三是严格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四是督促有关部门真正履行起监管职责。五是依法查处大案要案。全国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司局领导和执法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这次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采取各省(区、市)自查和选择重点省(区、市)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情况将向全国通报,并将大要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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