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山东省推进以林地使用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权制度改革,创新生产经营机制,调动了社会各界造林绿化、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据统计,去年一年,山东省非公有制造林达到430万亩,占造林总面积的80%以上。非公有制主体投入林业建设的资金突破10亿元,是财政投入的2倍多。
针对长期以来林权不明、机制不活阻碍着林业发展的问题,山东省出台了《关于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晰林业所有权,搞活使用权,放开经营权,保障受益权,出现了跨行政区域、跨所有制,国有、集体、民营、个体、外资纷纷参与林业生产经营的良好局面。据介绍,山东省近年来以拍卖为主的改制林地面积达2576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70%以上,拍卖林带9.056万公里,发放林权证书136万多份。各地还利用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国有、集体、民营、股份制、外资以及工人、农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林业的生产和经营,非公有制林业成为林业建设的主体。全省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中,百亩以上的经营户有3100多户,青岛、烟台、莱芜等地还出现了超万亩的经营户。莱芜市邮电局退休干部魏传玺购买了1987亩荒山30年的使用权,发动家庭成员入股搞开发,3年间投资85万元,架电、修路、治水,栽植板栗、核桃、花椒、侧柏3万多株,建成了集林果科研生产和生态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山庄。
通过多种模式的大力造林,3年来,山东省有林地面积由3450万亩增加到4042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8.8%提高到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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