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院启动国家重点公益林认定核查工作

 按照森林资源管理司的统一安排和工作部署,规划院将承担东北监测区国家重点公益林认定的核查任务,根据监测区各省市重点公益林上报数据进行初步测算。该项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为此,院专门召开公益林认定/管护核查工作协调会进行研究,将公益林认定/管护核查工作当作全院重点工作来抓,作为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为加强领导、确保落实,规划院成立了以李忠平院长为组长的公益林认定/管护核查领导小组,并明确由主管副院长刘国强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处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以资源监测一室、湿地与野生动植物监测中心和资源监测二室为主负责具体实施,信息管理处、规划评估处等处室配合,自此,规划院的国家重点公益林认定核查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工作计划,8月上旬规划院抽调了部分技术骨干参与森林资源管理司组织的前期核查办法的讨论和补充规定的制定。8月24日,生产经营处召集监测一室、监测二室和湿地与野生动植物监测中心业务骨干就重点公益林认定核查培训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准备,安排和部署了培训的时间、地点、范围、形式、内容以及培训讲解人员的分工等,为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8月25-26日,生产经营处组织了资源监测一室、资源监测二室、湿地与野生动植物监测中心等处室的50多名业务精湛、年富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期间大家认真学习讨论了《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策发2004[94]号)、《重点公益林认定核查办法》和《重点公益林认定核查办法》补充规定。培训现场,受训人员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精益求精的精神,认真听讲和讨论,尤其是在重点公益林的区划范围和核查方法的理解上,大家发表了各自的不同认识,培训讲解人员就大家的疑问一一详细清晰地做了解释,逐一进行了答疑。通过此次的集中培训,大家充分认识了重点公益林认定核查的目的与任务,掌握了重点公益林的区划范围和核查办法,达到了“人人掌握核查办法、各个能够独立工作”的目的,为即将展开的重点公益林认定核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提供了技术保障。计划从8月27日开始,参与核查工作的各项目组将陆续到达核查地点开展工作,9月下旬完成任务并提交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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