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时报社论:全面推进依法治林
发布日期:2004-09-14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9月8日,国家林业局召开全国依法治林工作会议,提出了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加强林业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目标和主要任务。这是国家林业局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快推进林业历史性转变,保障林业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实现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依法治林走过了由探索起步、逐步成型到全面发展的历程,现已初步形成了以森林法为核心,其他法规规章相配套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林业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和队伍建设初具规模,林业行政执法行为逐渐规范,依法查处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加强,行政执法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社会公众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林业法制建设在林业各项事业发展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依法治林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进展和成就。
随着新时期林业定位和任务的变化,林业法制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与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不相适应,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及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解决这些问题,适应林业发展新形势,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建设法治林业。
当前,我国林业正处在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的关键时期,以中央林业决定颁布为标志,我国林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盛世兴林的局面已经形成。
新形势、新变化,为依法治林工作创造了新条件,也提出了新要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就必然要求健全法制,必须高度重视依法治林,认真实践依法治林,而依法治林必先依法行政。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将依法治林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的两件大事之一,把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健全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实施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利益关系,规范林业行政行为,已成为引导、促进和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
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必须赋予依法治林以重要地位。依法治林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方针之一,也是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法制保障。加快林业发展,必须要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在立法方面,必须由注重强化行政权力向注重维护经营者权益拓展;在执法方面,由多头分散向综合集中拓展;在执法监督方面,由注重事后追究向注重事前防范拓展;在普法方面,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全面将林业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必须加强林业法律制度建设。新时期我国林业发展的时间证明,跨越式发展靠工程,高质量发展靠科技,可持续发展靠制度。要保障我国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和不断完善林业法律制度。要用法律手段引导各种生产力要素向林业聚集,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特有的调整社会关系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保障林业各项改革的顺利实施。
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必须规范林业行政管理活动。要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相结合的林业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林业行政决策程序。要强化林业公共服务职能,依法规范和实施林业行政许可,加强林业非行政许可审批监督管理,加快林业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林业行政决策责任制度。
全面依法治林,必须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依法治林,建设法治林业关键是摆正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权利与权利的关系,要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发治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工作,形成高效、公正、廉洁和权威的执法机制,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
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建设法治林业,是一项需要林业行业乃至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各级林业主观部门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大力加强林业治林、建设法治林业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建设法治林业的目标已经确定,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落实。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依法治林重要性的认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紧紧围绕加快林业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全力推进法治林业进程,把我国林业推向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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