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目前决定,授予北京市林业局政策法规处等65个单位“全国林业法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姜国华等165名同志“全国林业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并通报表彰。
国家林业局的表彰决定指出,开展表彰活动,就是为了弘扬林业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优良作风,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对林业法制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激励林业法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创依法治林的新局面。
国家林业局希望各级林业部门要在深入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新时期林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加倍努力,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林业法制工作水平,为保障和推动我国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而不懈奋斗。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