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林业决定精神、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质为先”林业工作方针,国家林业局决定开展2004年的造林质量开展大检查。
检查将采取重点抽查及全面自检相结合的方法。国家林业局将派6个联合检查组对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湖北、湖南、广东、海南、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2个省(市)进行重点检查,其余19个省(市、自治区)及四大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全面自检。
造林质量大检查的目标是:掌握各地造林质量管理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造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消除薄弱环节,加强造林质量管理。通过检查,掌握各地营造林考核管理指标有关情况,为考核提供参考,进一步督促各地加强质量观念,建立和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切实推动各地造林质量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大检查的重点是:对造林质量管理基本情况、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造林作业设计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各地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营造林施工、设计、监理队伍建设和资格评定情况。
祝列克副局长强调,要进一步充分认识质量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林质量是实现我国生态建设、国土生态安全、社会生态文明的重要保证,是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营造林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林业发展战略目标能否如期顺利实现。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我国西部大开发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战略建设。因此,必须从国家建设的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好林业发展中的六个重要关系,切实把营造林质量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管理,实现林业建设数量与质量双赢。
祝列克要求,为保证检查质量,要坚持“质为先”工作方针,联合检查,避免重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质量检查任务;严格检查,务求实效,绝不能走过场、走形式,必须将检查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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