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循环经济试点城市贵阳市,今天颁布了《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该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循环经济是追求更大经济效益,更少资源消耗,更低环境污染和更多劳动就业的先进经济模式,它倡导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理念,以资源使用的减量化、产品的反复使用和废物的资源化为目的,用“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环状反馈式理念重构经济运行过程,最终实现最优生产、最适消费、最少废弃。贵阳市委市政府于2002年3月作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城市的决定,并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首个试点城市。与该《条例》相配套的是由市政府统一编制、组织实施的《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总体规划》。目前,总体规划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主持的专家论证,正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一旦总体规划通过,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分解、编制相关的子项目,调整目前的经济运行模式,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并进行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