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在“中国自然保护区合作管理研究国际研讨会”上透露,我国已将《自然保护区法》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并计划于2006年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毛如柏说,近年来,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迅速,在保护区数量、面积、管理机构设置、技术支持、人员配备等各方面建设都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由于自然保护区应有的法律地位不完全明确,保护区的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多类型保护区的管理需要,资金投入不足、渠道不畅等问题也给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加之现行的以《自然保护区条例》为核心的法规体系已不能适应当前保护区事业的发展需要,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毛如柏说,处理好自然保护区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协调保护区周边居民和村镇的发展,是实际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也是立法的重点和难点。解决这一矛盾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据了解,到去年年底,我国已建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1999个,总面积达到144万平方公里,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4.37%,基本形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类型众多的自然保护区体系。 附件:
毛如柏说,近年来,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迅速,在保护区数量、面积、管理机构设置、技术支持、人员配备等各方面建设都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由于自然保护区应有的法律地位不完全明确,保护区的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多类型保护区的管理需要,资金投入不足、渠道不畅等问题也给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加之现行的以《自然保护区条例》为核心的法规体系已不能适应当前保护区事业的发展需要,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毛如柏说,处理好自然保护区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协调保护区周边居民和村镇的发展,是实际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也是立法的重点和难点。解决这一矛盾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据了解,到去年年底,我国已建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1999个,总面积达到144万平方公里,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4.37%,基本形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类型众多的自然保护区体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