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12月1日至2日召开2004年资金安全运行管理暨业务培训会议,部署和动员国家林业局机关司局和局直属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严明纪律,齐心协力、上下联动,进一步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会议邀请审计署、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同志就审计、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林业资金稽查等,对国家林业局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及财务处长进行培训。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中央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杨继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育材说,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以来,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慎用钱”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措施。一是从源头抓起,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贫困国有林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违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章。二是规范办事程序,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定了《国家林业局规划、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规范了项目审批、计划安排、资金拨付等内部控制机制。三是加大审计和稽查力度,严肃处理相关违规违纪行为。1999年成立了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近几年来逐年加大对六大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稽查力度。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素质。但从近几年审计与资金稽查情况看,在京直属单位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出现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产生了恶劣影响。
李育材强调,管好项目和资金,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是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行政管理水平的体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是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保证。国家林业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必须带头做到“慎用钱”,为林业行业带好头,做出表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资金、项目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等一系列法规,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完善林业治沙贴息贷款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和贴息资金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提高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的科学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认真研究编报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做到准确、合理;严格实行重大经济活动事项和大额资金支付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批复预算用途和会计法规要求使用资金,不越轨、不变通;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坚决清理账外账和“小金库”,落实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加强对国家财经方针政策的学习,尽快熟悉国家在财经方面的最新方针政策,适应新时期资金、项目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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