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中国林业将更加开放
发布日期:2004-12-29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国家林业局日前确定2005年—2010年我国林业国际合作基本思路,到2010年基本形成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和林业发展需要,官民并举、管理有序、科学高效、上下配合、内外互动的林业国际合作体系。具体目标包括与不少于35个国家建立和保持双边林业部门间合作渠道,至少与20个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发展合作关系,与15个以上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力争利用外资规模达到50亿美元。
未来5年,我国林业国际合作的工作重点是:拓展合作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外资项目管理,扩大外资规模,提高外资质量;积极参与多边谈判,加强热点问题研究,维护国家权益;“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发展外向型林业。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林业国际合作蓬勃发展,有力地配合了国家整体外交和林业建设的需要,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我国已与世界上1/3的国家和数十个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与31个国家签订了部门间林业合作协议,代表国家加入了11个国际组织(国际公约),并与7个国家签署了9个政府间协定,累计利用外资30多亿美元。
近年来,林业已成为相关国际公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可持续发展的焦点之一。进入新世纪,我国全面启动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六大林业重点工程,使我国林业建设进入了史无前例的发展阶段。国内外林业形势的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现状给我国林业国际合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了巨大挑战。一方面,全球化使我国林业能够分享发达国家长期的产业和技术积累,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我国林业发展步伐。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使我国林业产业面临日益严峻的国际竞争,国内市场国际化和国际竞争国内化日益明显,森林问题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涉及国家利益的热点问题日益增多。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形成和对外开放格局的变化,目前,林业国际合作战略已作出调整,加快实现五个转变:从以科技交流为主的合作向全方位开放的合作转变;从以政府为主的合作向多元化主体参与的合作转变;从以“引进来”为主的合作向“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合作转变;从以争取无偿援助国际项目为主的合作向科技、经济和贸易合作一体化转变;从微观事务型外事定位,向参谋、管理、协调和服务宏观管理型外事职能的转变。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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