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占用征用林地项目审核率为84.6%
发布日期:2005-01-27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国家林业局日前发布的2004年全国占用征用林地检查情况通报显示,2004年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的占用征用林地项目共1063项,审核面积3024.7公顷,项目审核率和面积审核率分别为84.6%和90.9%。按标准应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49亿多元,实际收取1.28亿多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率为85.8%。
2004年国家林业局对除上海、西藏外的29个省(区、市)、4个林业集团公司的140个县(局)2003年以来占用征用林地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占用征用林地项目1256项,面积3326.0公顷。检查结果显示,与2002年相比,面积审核率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率分别提高了3.4%和8.3%,继续保持增长的势头。北京、天津、辽宁、山东、河南、海南、广东、重庆和宁夏等9个省(区、市)的项目(面积)审核率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率分别达到100%。其中,天津、河南、海南、广东和宁夏连续两年获得“双百”。
全国占用征用林地检查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违法占用征用林地项目呈上升趋势,毁林开垦、违法采石(矿)现象在个别地方仍比较严重。二是部分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导致森林植被恢复费不能足额收取。三是异地还林面积远低于实际占用征用林地面积,存在“占补失衡”问题。本次检查发现异地还林面积1304.8公顷,比实际占用征用林地面积少746.3公顷,异地还林面积落实率仅63.6%。
国家林业局决定,对项目(面积)审核率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率连续两年达到100%的天津、河南、海南、广东和宁夏5个省(区、市)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对湖南省邵阳市“茶铺茶场3000亩可垦荒地开发复垦工程”、陕西省定边县靖边至王圈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山西省离石市“青岛—银川国道主干线汾阳至离石段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项目等31项严重违法占用林地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国家林业局要求各有关省(区、市)对被通报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2005年2月28日前上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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