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追授白连友“森林卫士”称号

日前,国家林业局决定,追授黑龙江省南岔森林公安局消防大队副大队长白连友“森林卫士”称号。 2004年5月18日,白连友在扑救一场森林火灾中,因火场地形复杂,烟雾弥漫,一脚踏空,头部撞到一棵树上昏迷过去。战友唤醒他后,他不顾战友们的劝阻,又继续参加战斗。数日后,他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 白连友从事森林公安工作20多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扑在森林和城镇防火工作上,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冲入火海,抢救被困群众和危险物品,先后7次在灭火战斗中负伤,为保卫森林资源,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多次被上级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个人。 白连友牺牲后,中共黑龙江省委追认其为中共党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为革命烈士,公安部追授其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2005-02-2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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