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因森林病虫害损失约880亿元

近日,我国林业专家首次以币值的形式表示出森林病虫灾害的损失程度,估算出我国近年每年因森林病虫害造成的损失约880亿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为145.2亿元,生态价值损失为734.6亿元。 专家在估算中,将森林病虫害造成木材、林产品及林副产品等物质资源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造成的生态功能降低的间接损失,以及资源破坏后的恢复费用予以量化,以币值的形式表现出来,为森林功能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依据。估算损失包括了因受森林病虫害影响造成的生态效益和与之相关的社会效益损失在内的森林资源损失、森林环境资源损失、森林病虫害发生前后的防治与管理无效投入损失和关联产业损失等间接损失。 专家说,森林是一种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比如黄山松的死亡,一些具有感情价值的纪念林的毁坏都是无法挽回的。即使是普通的林分,也只能通过一段时间的生长而得到恢复,却无法保证这个新的森林在质量、蓄积量和价值等方面与和原来的相同。因此,森林病虫害不仅影响有形商品数量和质量,而且还制约森林多功能的发挥,造成森林价值减退,影响无形商品效益潜能的发挥。以往对森林病虫害进行损失评估时,重点放在直接经济损失上,忽视了森林的多功能作用和森林环境资源的间接经济损失。事实上,与森林物质资源相比,森林环境资源具有更大的价值,而这些价值往往不能完全直接用币值来衡量。 我国是受森林病虫害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达1.1亿亩,因森林病虫害而减少林木生长量1700万立方米。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曾先后发生49种森林病虫鼠害,其中对森林物种及森林环境危害面积大、时间长、直接经济损失明显的灾种为25种。出现频率最高、危害面积最大、地域最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最为惊人的是松毛虫,47年来,松毛虫危害面积7332.5万公顷,占总量28.4%,涉灾26个省(区、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亿元,占经济损失总量的17.3%。其余依次为林鼠、竹蝗、杨树食叶害虫和杨树蛀干害虫,占全部灾种总频率(年)的45.6%,占总受灾害面积的38.7%,占全部经济损失的29.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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