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要求,把握相持阶段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抓好2005年造林绿化工作。
一是各地要结合春耕生产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切实做好春季造林绿化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合理确定造林方式,科学选择造林树种,重点培育乡土珍贵树种,引导和鼓励发展混交林。切实做好封山育林工作。在不适宜发展乔木的地方,要大力加强灌木林建设。
三是要按照《种子法》规定,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加强种苗质量检验和监管。认真落实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新造林的管护和中幼林抚育工作。加强对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造林绿化质量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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