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造林成效显著林地面积持续增长

近年来,云南省强化林地管理,依法审核审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有林地面积持续增长。《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各级林业部门严格执行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并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003年以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服务,主动介入,省林业厅上下协调,共审核审批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704多宗,涉及林地面积7900多公顷,共依法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3.6亿多元。认真组织开展征占用林地大检查,对489项违法占地项目进行了督查督办,打击了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扭转了长期以来不重视林地保护和随意占用林地的状况,规范了征占用林地的程序,提高了林业部门的社会地位,使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率达到了98%以上,省林业厅审核审批项目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取率达到100%。同时,为云南省的各项工程开工建设及时提供了用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各地加大了林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了依法保护林地的意识,从根本上扭转了云南省林地逆转的趋势。2002年,全省林地面积达2424.76万公顷,比1997年净增43.97万公顷,年净增8.79万公顷,全省有林地面积达1501.5万公顷,比1997年净增214.18万公顷,年净增42.84万公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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