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植树节即将来临,义务植树为海口添绿的话题再次引起海口市民的关注。记者今天获悉,为了提高市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海口即将出台《海口市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同时借鉴了南京、天津、广州等一些城市的做法,海口制订的《海口市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对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标准和征收范围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每人每年缴纳24元
据了解,绿化费的收费标准是根据《海南省贯彻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造林绿化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中“收费标准是根据本省职工的平均劳动工资标准和农民日平均劳动值确定”、“ 按每个适龄公民每年参加二个义务植树日,各单位以年末职工总数计算”。确定绿化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24元。市绿委办应当向社会公布年度绿化费的收缴情况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赖着不缴将被通报批评
根据规定,不参加义务植树,又未按规定缴纳绿化费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绿委办责令其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由市绿委办给予通报批评。以后此规定将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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