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省将安排6000万元资金用于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进行“直补”,补助面积超过山东省生态公益林面积的一半。
自2001年起,山东省开始实施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助试点,每年国家补助资金4000万元。去年,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山东省级财政拿出1200万元,对240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助试点。今年,山东省加大补助力度,省级补助增加到2000万元,补助面积扩大到400万亩。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总额达到6000万元,补助面积达到1200万亩,占全省生态公益林的54%。
山东省在划定补助范围上,将优先选择一些水土易于流失、生态环境脆弱的山区和瘠薄山地作为重点补助区域。国家和省级补助标准均为每年每亩5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的公共管护支出和补偿性支出。资金管理上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县级财政报账提款等办法,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