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发布的2005年林业立法计划,国家林业局将在年内研究起草《自然保护区法》等10件林业立法项目。
这10件林业立法项目是:自然保护区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确定的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其中包括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管理办法,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管理办法,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管理办法,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管理办法,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条例,湿地保护管理条例,森林消防条例。
国家林业局还确定了今年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起草的森林法(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天然林保护管理条例、义务植树管理条例、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办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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