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要求推进森林公安大练兵活动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从2004年5月开始,森林公安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了重在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体能素质的大练兵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大练兵成果,建立健全大练兵长效机制,近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全国森林公安系统大练兵的意见》,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抓好落实。 意见指出,全面推进森林公安系统大练兵活动的目的是要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正规化的森林公安队伍,不断提高维护生态安全的能力,驾驭林区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为林业跨越式发展服务的能力。 意见要求,一是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对大练兵活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要落实人民警察初任必训、领导干部初任必训、警衔晋升必训“三个必训”制度,建立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的练兵机制。三要加强对本单位及下级森林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的指导、检查与考核,通过普遍考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逐级进行考评。2005年年底前,要完成阶段性考核工作。四要加强训练基地建设,加强教官队伍的培养和训练教材的选编,强化保障措施,高质量完成大练兵任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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