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紧围绕局党组提出的“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方针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一场以“慎用钱”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深入开展“慎用钱”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行政许可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财经法规,以林业行业资金安全运行为主线,突出抓好林业资金和项目管理,将国家林业局党组“慎用钱”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活动目的
通过“慎用钱”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项目的申报和批复、资金申请和安排中的程序和行为,有效杜绝和防范资金使用和项目运行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增强各级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资金安全意识,确保资金和项目安全运行,推进我国“治理与破坏相持的关键阶段”的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地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提高认识,广泛开展“慎用钱”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通过报纸、杂志、板报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加强林业资金和项目管理对于巩固和发展林业大好形势,确保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强化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财经法规意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自学、问卷、经验交流等方式,组织所属单位领导和计财部门系统学习《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处行为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新出台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要结合本单位、本省区实际情况,大力开展整章建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并在学习中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资金管理中的责任意识、民主决策意识、自律意识和法纪意识,切实提高林业计财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严格监管,进一步强化资金和项目安全运行。全行业都要认真剖析相关典型案件,总结和吸取深刻教训,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能够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强化管理环节和岗位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金和项目监管机制,加大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监管力度。通过开展“慎用钱”主题实践活动,将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主题实践活动以单位自查为主,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不走过场,围绕“慎用钱”主题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要加强指导、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切实做到“慎用钱”,特别是对六大林业重点工程、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抽查活动。国家林业局对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和指导,督促各地和各单位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
四、组织协调
国家林业局成立“慎用钱”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局办公室、造林司、保护司、森林公安局、计资司、人教司、机关党委、驻局监察局、审计中心、天保中心、退耕办、治沙办、世行中心、基金总站、场圃总站和工作总站等单位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计资司具体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3月20日之前,国家林业局下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慎用钱”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对本次活动进行部署,并结合《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国家林业局名义下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意见》。
(二)宣传和自查阶段:3月20日-4月20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部署开展“慎用钱”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学习和教育活动,并对照十个方面对本省(区)林业重点工程、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情况开展自查。即:从审查预算执行情况入手,查有关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财经纪律问题;从审查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入手,查收支两条线的情况,有无私设小金库,资金体外循环问题;从审查债权债务的完整性、合法性入手,查有无会计核算不实,账外债务,长期占用公款的问题;从内部控制入手,查是否存在有章不循,管理混乱的问题;从审查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有无会议记录入手,查经济决策的效益、效果情况及有无重大失误和重大损失的问题;从审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入手,查有无以权谋私、行贿受贿、中饱私囊、买官卖官的问题;从审查工程招投标入手,查有无暗箱操作,账实不符,损公肥私的问题;从审查资产管理及保值增值入手,查有无挤占、挪用、截留及贪污私分的问题;从审查主要统计指标和经济指标的真实性入手,查有无形象工程、虚报浮夸和“一任政绩,几任包袱”的问题。国家林业局部署机关和直属单位按照思想和制度专项整顿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对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思想和制度专项整顿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和《关于继续开展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两个文件的要求开展自查和再查。
(三)检查阶段:4月10日-5月20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本省区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分级抽查。国家林业局按照思想和制度专项领导小组的部署组织检查组对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慎用钱”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省(区)开展的“慎用钱”主题实践活动进行调研和指导。
(四)总结阶段。各省区及局直属单位应对此次“慎用钱”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整改,于5月底之前将总结报告上报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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