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持阶段”要大力发展森林航空消防事业

我国生态建设正处在“治理与破坏相持的关键阶段”的科学判断,符合我国林业工作实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我们把握我国林业的发展规律,认清林业形势。“相持阶段”的脆弱性、不确定性、不平衡性、反复性、艰巨性,同样适合于森林航空消防工作。 森林航空消防事业是没有产品的生态公益事业。新中国成立以来,森林航空消防从基础设施建设、护林飞机的租用,到人才队伍建设、设备更新,完全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建设,森林航空消防事业有了历史性飞跃。事实证明,在政策和资金有保障的条件下,事业就兴旺发达,阔步前进;在体制多变、支持力度小的时候,事业仅能维持开展,裹足不前。加快森林航空消防事业发展,政府必须给予长期的支持和扶持。 “相持阶段”如何发展森林航空消防事业?我们认为应继续实施森林航空消防“五大发展战略”,抓住资金投入这个重点,破解管理体制不顺这个难题,解决空中直接灭火能力较低的问题,全面提高森林航空消防管理水平。 (一)增加森林航空消防建设资金投入,加快森林航空消防场站建设步伐。森林航空消防场站建设包括基础设施、组织制度、业务、人才队伍等建设,是森林航空消防工作的重点。东北、内蒙古林区是国家重点林区,既是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广泛覆盖的地区,又属公益型林业建设范畴。中央林业决定指出:“加大政府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国家财政要重点保证。”东北森林航空消防的保护范围绝大部分是公益型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区,国家财政投资应有足够资金用于森林航空消防建设,各级地方政府也应对森林航空消防事业加大投入,保证“相持阶段”森林航空消防有足够资金投入。国家财政投资应由管理机关根据森林航空消防总体发展战略,下达到直属单位,由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以保证资金用于森林航空消防建设,对项目的资金投入、建设进度、施工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违规使用资金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 (二)改革森林航空消防管理体制,强化行业管理部门职能。东北森林航空消防管理体制经过几十年演变,形成了现在的各个航空护林站由各级地方政府或林业集团管理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制约着森林航空消防事业的开展和发展。航空护林站交给地方管理15年来,事业的发展速度比1979年~1990年期间慢了很多。因此,要改革森林航空消防管理体制,对航空护林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强化管理部门的职能,切实加强行业管理,统一规划,实现标准化建设。 (三)采取综合灭火措施,提高空中直接灭火能力。森林航空化学灭火能力的强弱,是一个国家森林航空消防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森林防火先进国家的主要扑火手段。目前我国森林航空灭火能力比较薄弱,与森林防火先进国家相比还有相当距离。提高空中直接灭火能力,要扩大航空化学灭火机群的规模,广泛应用直升机吊桶灭火技术,研发直升机吸水灭火技术等,在条件成熟时引进或租用国外先进飞机,满足扑救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的需要。 (四)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森林航空消防水平。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航空消防的空间含量,提高森林航空消防侦察水平和管理水平,进而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要整合现有资源,提高火情发现率和侦察准确率。要开展特殊天气条件下侦察森林火灾技术研究,解决在大风、沙尘暴、浓烟覆盖和夜间侦察火情难题。要开发地理信息系统,开展森林火灾预测预报研究,为科学安排飞行提供依据。要进一步完善卫星传输系统。要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要与有关部门合作,对森林航空消防进行科学研究,解决实际工作难题。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提出实施“五大发展战略”,确立了实现“四个一流”的奋斗目标,即通过10年~15年的努力,使我国的森林航空消防达到一流管理水平、一流装备水平、一流科技水平、一流业务水平,成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决定力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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