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重新明确林业基金管理总站职能

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林业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努力拓展工作平台,力争在生态建设治理与破坏相持的关键阶段发挥积极作用,切实为林业两大体系建设服务。在局党组的关怀下,在局人事司、计资司的支持下,国家林业局以林人发[2005]68号文件重新明确了基金总站的职能: 一、配合局计资司研究、完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政策和措施,承办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局计资司指导地方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工作的开展。 二、配合有关部门及局计资司研究拟定林业信贷政策、财政贴息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指导林业治沙贴息贷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中央单位林业治沙贴息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审核、汇总、申报及监督检查工作。 三、配合局计资司研究拟定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承办林业重点工程资金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稽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指导省级林业基金管理机构和林业资金稽查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的培训。 五、负责林业多种经营周转金的清理、回收和日常工作。 六、承办国家林业局领导和局计资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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