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举办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依法治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四五”普法规划中健全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的要求,国家林业局政法司于5月17日至19日在河北正定举办了一期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执法人员培训班。 此次培训是国家林业局在全国11个省的21个试点县进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以来的第一次培训。政法司两名副司长、一名处长亲自授课,还聘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授主讲行政处罚法。 此次培训为期三天,集中讲授了林业行政处罚程序及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林业法律责任以及林业综合执法情况等,并在培训结束时进行了考试。培训期间会议安排各试点单位就执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讨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强了试点单位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同时也为下一步继续扩大试点后的培训积累了经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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