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新政策鼓励发展浆纸林

为加快林浆纸一体化步伐,近日海南省出台了《关于鼓励发展浆纸林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提出,减免林业税费,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各地发展浆纸林的积极性。 《意见》规定,浆纸林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从目前的20%调减为5%。农民个人在“四旁地”、房前屋后和非林业用地上种植浆纸林,免征育林基金。对省内流通的浆纸材,除上述应征收的育林基金和0.2%的森林植物检疫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经营者收费。 在简化审批手续方面,取消村、乡镇林木采伐审核两个环节,凡持有《林权证》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要保证浆纸林采伐限额。对浆纸林种植面积超过1万亩的,实行采伐限额和采伐计划单列,采伐年龄由林木经营者自行决定。 《意见》还提出允许经营者以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用于浆纸林建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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