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大踏步前进
发布日期:2005-09-12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十五”期间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可喜成绩。据统计,2001年—2005年全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9097起,受害森林面积17.2万公顷,人员伤亡138人。与前51年年平均值相比,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人员伤亡分别减少了33%、76.1%、78.6%。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98‰,低于同期美国、加拿大、葡萄牙等林业发达国家水平。
记者在9月6日召开的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过去5年,我国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管理全面加强,行政领导负责制有效落实;群防群治机制稳步建立,全民防火意识普遍提高;森林防火组织体系日益健全,森林消防队伍不断壮大,逐步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森林防火道路,为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十五”期间,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不断丰富完善,责任有效落实。各地加强了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建设,逐步健全完善了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全国新增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127个,办事机构239个,分别达到3215个和3466个,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应对和处置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指挥体系和管理网络。及时出台防火配套政策措施,形成了各级政府负全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并建立健全了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确立了“以人为本”的森林防火理念。在工作整体布局上突出“预防为主”,在工作方式和手段选择上更加注重科学防火,在战略重点选择上优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
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整体战斗力明显提高。目前,全国共建有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1.3万支计37万人;武警森林部队由“九五”期间的4个总队发展到7个总队和1个指挥学校,总兵力近2万人;森林航空消防年均投入飞机122架,巡护航线134条,巡护面积134.5万平方公里。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地方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力军,以武警森林部队为突击队,以航空护林队伍为尖兵,以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林业职工和群众等为后备力量的火灾扑救体系,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步入专业化、体系化发展新阶段。
森林防火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长效机制逐步健全。认真落实《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制定了《国家林业局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航空消防应急预案》,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也分别制定了相应的预案。加强了培训,全国已初步建立了森林防火分级培训制度,提高了森林防火队伍的整体素质和防火管理水平。依法加强了火源管理,有力打击了犯罪。“十五”期间,全国共查处火案22373起,22505人因火灾被处分。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初步形成规模,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五”期间,中央累计投入森林防火建设资金近20亿元,是“九五”期间的4倍。地方各级政府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为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国启动了157个国家级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新建了3个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4200多个地方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了1.2万多座防火瞭望台、32.5万公里防火公路、81.1万公里防火隔离带。
过去5年,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一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不动摇,做到防范与扑救并举;二是坚持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不动摇,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火、依法治火的工作原则不动摇,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四是坚持专群结合、警民协同的扑救工作方式不动摇,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五是坚持常抓不懈、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工作举措不动摇,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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