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5周年之际,为了解各地实施林木种苗行政许可和落实种苗产业扶持政策、种苗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的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于11月21日组织国家林业局、海关总署有关人员赴部分地区开展为期7天左右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调研活动。
本次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调研采取全面调研和选取重点省市进行重点调研的方式进行。其中全国人大农委将组织两个执法调研组赴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四省市开展实地重点调研,其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按照要求在本辖区内自行开展执法调研活动。
通过开展此次林木种子执法调研活动,要切实掌握各省市落实《种子法》所规定的林木种苗产业扶持政策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企业执行《种子法》有关规定的情况,总结《种子法》实施5年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发现存在的问题,明确需要改进的环节,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种子法》和制定相关条例提供依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