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防火推行预警新机制

  12月4日,随着第一场冬雪的降临,吉林省近3个月的秋季森林防火期宣布结束,各方一度绷紧的神经得以放松。在秋季防火期里,虽然全省三级以上高森林火险日多达58天,但只发生9起森林火灾,而去年同期49天高森林火险日,共发生森林火灾33起。 森林火灾发生率的大幅降低,得益于吉林省多年来在预警机制建立方面的不断探索与创新。 2001年,吉林省开始尝试建设森林火险监测系统,今年构建了“预警-预防-预案”新的运行机制,并在秋季森林防火期中首次运行。吉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孙亚强说:“这是吉林省森林防火由经验型、传统型向科学预防的转变。” 万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孙亚强说:“森林防火是一项环环紧扣的风险管理过程,关键环节在预防。只有紧紧抓住预防这个环节,扑救环节的压力才会减轻,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才有可能避免。吉林省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运行机制过程中,把每个环节、每项措施甚至每个人的工作行为都引入到森林火险上来,‘因险而动’,实现了以预警促防范、以防范控灾患的系统性管理。” 建立预警响应机制,基础是必须让各类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森林火险状态。今年春季,吉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与省气象局合作,共同制订了《吉林省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标准及发布办法》,并明确规定省、市、县3级气象台、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实行“黄、橙、红”预警信号发布制度。孙亚强说,为了确定预警信号等级,所在地气象台和森防指挥部每天都要沟通一次,在确定森林火险后,通过当地媒体的天气预报时段向公众发布,同时通告森林火灾防御指南。此外,在每天下午4时之前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所属单位发布一次次日森林火险预警。 在构建森林防火预警机制的过程中,吉林省利用由25个火险监测站组成的全省森林火险自动监测网络收集的信息,综合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预测资料,向基层单位发布高森林火险预报或警报,同时为提高全社会的森林火灾防范意识,还组织林区群众科学合理地安排生产和生活。 与此同时,吉林省把规范化的森林防火管理作为实施预警响应机制的重点,下发了《全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的基本规定》。《规定》对全省林场、乡(镇)级以上的各类森林防火管理机构及人员、对具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在森林火险和黄、橙、红色预警状态下应当保持的森林防火状态和具体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各个林区县、乡政府和林业局、国有林场等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在处于哪一级森林火险和预警状态下,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各个相关部门直至各个森林防火基层责任单位,各类森林防火专兼职工作人员应当在数量上、工作岗位上保持的状态,甚至于政府的相关领导、林业局负责人在不同森林火险状态下是否可以外出、应保持的通信状态等,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把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结果纳入到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环节上,从机制上根本避免了森林火险监测结果“摆着看”问题的发生,确保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扑火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一个等级的森林火险上,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人头上,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上。 例如,在处于橙色预警状态下,市、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是在确保及时与森林防火指挥成员保持联络的同时,深入责任区督查,随时进入扑火组织指挥状态;林业主管领导的职责规定有,不允许外出,随时准备组织扑救,对基层单位进行应对部署;村社及群防群护组织的职责是,由当日责任人逐户通告火险,并挂置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旗,按《响应预案》规定把增加的防火人员安排到指定位置;扑火队保持高度战备状态;瞭望员的职责是从日出半小时后开始至日落每隔10分钟观察一次有无火情,日落后每隔30分钟观察一次,截至晚上9时结束。 一位长期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资深人士称,吉林省建立这套预警机制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把各方面不断细化的过程,上到党政领导、下至普通百姓,都可以明白无误地按照预警状态规范自己的行为,是一种面向林区社会公众,更加情理化、规范化的管理方法,很有发展潜力和借鉴价值。 ■相关链接:从数字看防火 1.截至目前,我国共建有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1.3万支、37万人,基本形成了以地方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力军,武警森林部队为突击队,航空护林队伍为尖兵,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林业职工和群众等为后备力量的火灾扑救体系,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已步入专业化发展新阶段。 2.“十五”期间,中央累计投入森林防火建设资金近20亿元,是“九五”期间的4倍。 3.我国先后启动157个国家级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对项目区内的瞭望监测、信息指挥系统和扑火装备、基础设施等进行更新改造。 4.“十五”期间,我国先后在北京、嫩江、昆明新建3个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中心,地方扑火物资储备库超过4200个。 5.截至目前,全国共建立15056座防火瞭望台,39万多公里防火公路,149万多公里防火隔离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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