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

今年以来,国家林业局党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各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成效。 贯彻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反腐倡廉工作。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召开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和机关建设工作会议、全国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并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全行业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制定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抓落实的具体要求。 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反腐倡廉纳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和要求,贯穿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先后开展了“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思想、制度专项整顿,对65个司局级单位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修订或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等六个长效机制。 紧密结合林业部门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把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及时成立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加强学习、调研、培训和探索,集中力量制定落实纲要的具体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大力组织宣传贯彻活动。局党组先后召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系统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三个层次的会议,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全过程。在教育内容上,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广泛进行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党的宗旨、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在教育形式上,通过专题学习、知识答题、举办展览、观看录像、诫勉谈话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教育活动。 狠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依法从政行为。结合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机关先进性建设,狠抓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直属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意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坚持把反腐倡廉的目标和要求贯穿于机关五大建设、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干部考核、组织纪律等各项制度和环节。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规则》、《信访工作规定》、《案件查处工作规定》等内部规章制度。 强化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种权力正确行使。紧紧围绕干部任免、重大林业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积极探索监督的新渠道,进一步拓展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干部工作监督、办案监督、执法监督的渠道和内容。严格执行狠刹“五股歪风”要求和“六不准”规定,对公务接待、出国考察、资金管理进行重点检查,对举报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开展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干部拖欠公款及津贴补贴专项清理工作和以加强资金管理为重点的思想和制度专项整顿。 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肃惩处违法违纪人员。加强信访和案件线索的分析排查,完善信访举报处理机制和谈话提醒制度。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同时,加大惩处工作力度。对近五年直属机关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整体分析,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作用。 以改革统揽反腐败工作,推进源头治理向纵深发展。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林业惩防体系建设,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在干部人事改革方面,规范慎用人:建立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干部谈话、诫勉和函询办法等。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规范慎用钱:执行“收支两条线”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签订资金安全运行责任书,制定《中央林业财政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规范慎用权:制定《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意见》和《行政许可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办法》,开设行政许可网站公示34项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情况,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程序。 从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认真抓好纠风工作。妥善处理好林业行政管理与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指导林业系统深入开展纠风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巩固治理林业系统公路“三乱”成果;认真研究“托管造林”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对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和督办。 紧紧围绕林业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结合相持阶段林业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和研究林业纪检监察工作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工程资金使用和造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行政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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