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加强海防林体系建设

未来10年,福建省将投资25.3亿元全面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到2010年,工程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0%,基干林带建成长度3085公里,农田林网控制率达85%,初步建立起功能较完善、多层次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到2015年,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基干林带建成长度3115公里,农田林网控制率稳定在85%以上,基本建成生态结构稳定、防灾减灾功能强大、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生态防御体系。这是记者12月15日在福建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根据福建省新制定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06年—20015年),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将以基干林带建设、红树林发展、滨海湿地保护和城乡绿化为重点。在建设目标上,从一般性生态防护功能向以应对台风、风暴潮等突发性生态灾难为重点的综合防护功能扩展;在建设内容上,将滨海湿地保护与恢复、沿海非林地造林列入防护林体系建设,从结构相对单一的防护林体系,向以基干林带为主导,滨海湿地滩涂红树林、乡村防护林网、荒山绿化等有机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延伸;在建设档次上,将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与农田、道路、居民区绿化美化有机结合起来,从一般绿化向绿化美化城乡、改善人居环境提升。 福建省大陆海岸线长3324公里,居全国第二;沿海岛屿1400多个,岛屿岸线长1779公里。目前福建省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较高,但受特殊地理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台风及其带来的强降雨,对全省人民生命财产构成极大威胁,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之一。 福建省常务副省长刘德章说,“十一五”期间,福建海防林建设要以提高防护林抵御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能力为核心,突出建设重点,努力构筑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海峡西岸绿色屏障,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刘德章提出,各市、县(市、区)要将海防林建设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围绕“管严管好”,创新现有林的管护机制;围绕“放宽放活”创新新造林的建设机制。要加快良种选育步伐,加大对关键技术的研究攻关,强化实用技术的推广培训,加强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海防林建设水平。各级政府应将海防林体系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把沿海防护林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加大投入;沿海设区市、县按照财政总支出1%的比例,切出专项资金用于林业建设,确保海防林建设投入。 刘德章强调,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应作为当前和今后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继续推行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 据介绍,目前福建省已建成大陆海岸沿海基干林带2582公里,占全省大陆海岸线的77.7%,占宜林海岸线长度的95.3%;沿海31个县(市、区)森林覆盖率55%;全省红树林面积已达2.13万亩,建成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39处;沿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4.5%,城市人均拥有绿地面积8.1平方米。沿海地区基本形成了海岸林成带、农田林成网、荒山荒滩林成片的“带、网、片”相结合的多功能多效益的综合森林防御体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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