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林政案件发生总量呈下降趋势

2005年全国林政案件发生总量同比呈下降趋势。据国家林业局日前公布的全国林政案件统计分析结果显示,2005年全国共发生林政案件37.57万起,比2004年减少5.52万起,下降了12.8%。但全国发生林政案件总量仍然显得很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据统计,去年全国发生的37.57万起林政案件,已查处36.93万起,查处率98.3%;共收缴木材66.81万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5.2亿元;责令补种树木830.39万株,行政处罚人数达39.09万人(次)。 统计表明,涉及森林资源类(不含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仍为2005年全国林政案件主体。违法运输木材、盗伐林木案件呈下降趋势,分别比上年降低了19.3%、14.6%;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案件呈上升趋势,比上年增长了18.2%;滥伐林木、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与2004年基本持平。 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分析,当前全国林政案件发生总量仍然很高,其主要原因是:有些地方领导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重视不够,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森林资源产权虚置,责权不清,管理体制不顺;国有林区经济发展和职工生活对森林资源的高度依赖;市场刚性需求拉动和经济利益驱动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压力加大;林业法制建设滞后,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尚不完善等。 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狠抓源头管理,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的监管;继续加大林政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抓好违法征占用林地、滥伐盗伐林木、违法运输木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等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强林业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和规范林政案件管理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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