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林业计财工作亮点多

过去5年,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初步实现了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记者日前从全国林业计划财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五”期间,全国造林面积持续保持高位,林业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区域林业发展和林业对外开放再上新台阶,林业计财工作呈现出诸多亮点。 亮点一 大工程带动林业大发展 “十五”期间,国家系统整合了原规划的17项重点工程,形成了以林业“十五”计划为龙头,以六大工程规划为主体,以区域规划为补充,并辅以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专项规划的较为完整的林业发展规划体系,林业生产力布局得到了战略性优化重组,推动林业步入了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轨道。 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国造林面积连续3年超亿亩大关,累计完成造林面积6.8亿亩;2005年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7269亿元,是“九五”期末的2倍;林产品进出口总额达1410亿美元,为“九五”期间的2倍。 亮点二 林业投入大,政策不断完善 “十五”期间,各级林业计财部门积极争取政策和投入,为林业创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建立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覆盖面积达4亿亩,中央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70亿元。免除天保工程区森工采运企业债务88亿元,免除人工林世行贷款15亿元;中央财政对天保工程地方财政减收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得到延续,新增中央财政投入51.3亿元;妥善解决了新疆、海南、吉林、内蒙古等天保工程区部分下岗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补助,新增中央投入8.6亿元。森林公安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据统计,5年来,中央投入林业各类资金189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投入1270亿元,是“九五”期间的6.69倍。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服务和保障能力快速提高。“十五”期间,中央投资57亿元用于配套基础骨干项目建设,建成了南方、北方国家级中心苗圃,900多处省、市、县级中心苗圃以及良种繁育中心、良(采)种项目;建设了149个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9个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项目和国家级中心测报网;建设和完善了林业工作站、推广站、检查站1900多个;加强了国有林区森工局公益性设施建设,完成了135个公安看守所、检察院林区分院、基层法院审判庭项目和15项重点治安区综合治理项目。同时加强了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育、生产生活和发展条件。 “十五”期间,各级林业计财部门围绕中央林业决定中提出的相关改革任务,积极推进了林业税费、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等改革,基本形成了有利于激励林业发展的机制。 亮点三 林业产业发展呈现活力 “十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经济总量不断增大,以浆纸林基地建设、人造板、经济林、花卉以及森林旅游为代表的林业产业有了较快发展,林业产业后劲勃发。 5年来,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编制下发了《全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4—2010年)》,人造板、林产化工、竹子、森林公园等林业产业规划和《全国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十五”及2010年专项规划》等;搭建了林业产业市场化平台,争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发展速丰林基地建设工程的相关政策。“十五”期间,全国用于发展速丰林建设的贷款总量达105.7亿元,中央财政累计贴息6.2亿元。 加大了对非木材林业产业的引导扶持。“十五”期间,国家专门设立了用于发展经济林花卉产业的专项建设资金,中央累计投入3.38亿元,在全国30个省(区、市)建立了90万亩经济林花卉产业发展基地。全国目前已形成年向社会提供优质林产品9000万吨,花卉产品261亿枝(盆),创产值1776亿元的能力。 亮点四 区域林业发展和对外开放再上新台阶 5年来,国家林业局坚持以点带面,促进区域林业发展和对外开放再上新台阶。 加强了农业综合开发林业建设工作。“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累计投资3.98亿元,在太行山区、黄河故道及长江流域等重点治理区内的378个县开展了营造多用途防护林试点示范,完成造林1061万亩。 林业联系点工作各具特色。"十五"期间,加强了林业援藏工作,国家扶持西藏林业累计投入7.5亿元,比“九五”期间增加5.25倍。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林业援疆工作,兑现了新疆全部天然林停伐后的政策,安排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加大了新疆三北工程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等投入力度。加大了对贵州省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探索了在西部地区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新机制。在浙江省建立了联系点,探索实现林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加强了山区综合开发示范、黔桂九万大山地区林业定点扶贫、三峡库区对口支援以及环境保护等工作。 林业对外开放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十五"期间,林业系统利用外资约26亿美元,是“九五”期间的近2倍。林产品进出口总额累计达1410亿美元,其中林产品出口创汇由2001年的74亿美元增至2005年的180亿美元。 亮点五 资金运行安全得到强化 “十五”期间,各级计财部门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了林业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一是健全了规章制度。制定了《国家林业局规划项目资金管理规定》,颁发了自然保护区、林木种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出台了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林产工业工程建设监理、林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规章,基本实现了林业项目标准化、程序化管理。同时制定了《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20多个管理办法。 二是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了林业建设项目集中审批制度;建立了国家重点项目信息报告制度;强化了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建立健全了年度营造林和基本建设计划指标体系,增加计划安排的透明度;按照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采取了零基预算法统筹安排年度预算,并实行“硬预算”管理;签订了《国家林业局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责任书》。 三是强化了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林业资金稽查管理体系,制定了《国家林业局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工作规范》,组织开展了林业重点工程、森林防火、国有林区林业公检法建设资金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情况的资金稽查;组织开展了“慎用钱”主题实践活动和“资金安全年”的思想和制度专项整顿活动。同时加强了对林业经济运行态势的掌控和全行业培训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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