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雷加富副局长的批示精神,国家林业局派代表于2月9—10日,参加了国务院三峡办在重庆市召开的三峡工程三期蓄水库底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上,国家林业局驻湖北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刘嗣上专员就库区林木清理工作代表国家林业局对湖北、重庆两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积极做好配合和服务工作。及时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长江三峡水库三、四期蓄水建(构)筑物、林木及易漂浮物清理方案》的规定,指导和监督三期蓄水库底林木清理工作;二是细致调查了解需清理采伐林木数量,如需增加采伐限额,按照国发[2005]41号文件精神,依法报批;三是认真做好三峡库区珍稀、濒危、特有植物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