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汇工作取得新进展
发布日期:2006-02-21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过去的一年,我国碳汇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记者从2月15日召开的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领导小组会上了解到,我国已经初步确定了清洁发展机制下造林再造林项目优先区域和次优先区域。同时,广西、四川、云南、内蒙古等地的碳汇项目试点正在积极推进之中,目前国内正在开展和拟开展碳汇项目的地点已达7个。
2005年,我国开展了清洁发展机制下造林再造林项目优先区域选择和评价研究。由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办公室组织、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实施的这一研究,根据《京都议定书》及相关国际规则的要求,在组织专家研讨的基础上,确立了评价指标,并利用现有森林资源调查、生物多样性调查数据和遥感技术等手段,基本搞清了在我国适合开展清洁发展机制下的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的优先区域和次优先区域。
据初步统计,目前国内正在开展和拟开展碳汇项目的地点已经达到了7个,分别在广西、四川、云南、内蒙古、河北、山西和辽宁等省(区)。这些地方的碳汇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其中广西碳汇项目方法学已成为全球第一个获联合国CDM(清洁发展机制)理事会批准的清洁发展机制下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不仅对推进国内碳汇项目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国际社会作出了贡献。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碳汇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祝列克主持召开了碳汇管理领导小组会,并对2006年的碳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他说,要尽快鉴定清洁发展机制下造林再造林项目优先区域选择和评价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具有前瞻性的管理规划。要积极探索碳汇管理的相关办法和政策,探索建立全国森林碳汇计量和监测体系。要做好相关政策调研,积极探索非京都规则下的碳汇交易机制。同时要抓好试点示范,有规划、有计划、按程序、有步骤地推进试点项目。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机制推进公益林建设与保护的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推动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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