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启动
发布日期:2006-03-27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国家林业局日前决定,全面启动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探索新形势下防沙治沙新机制、新模式、新技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防沙治沙工作。
示范区建设是经过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启动的。示范区分为跨区域、地级和县级三个层次,主要在不同沙化类型区的典型区域布设。这次启动建设的跨区域示范区有2个、地级示范区6个、县级示范区21个。
示范区建设将突出四种类型:一是综合防治型,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沙化土地。二是技术模式型,依靠科技支撑,推广先进适用的防沙治沙实用科技成果,优化技术模式,提高科技含量。三是政策机制型,贯彻落实与防沙治沙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好政策、好机制,引导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防沙治沙。四是产业发展型,通过建设林草资源基地,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和加工业等项目,将防沙治沙与沙区资源开发利用有机结合,实现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良性互动。
示范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生态状况显著改善,农牧民收入稳步增加,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防沙治沙政策完善,机制优化,各方面力量参与防沙治沙积极性高;防沙治沙先进适用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应用;林业治沙机构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得到加强,项目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进入新世纪,我国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国沙化土地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始出现净减少,沙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但当前土地沙化形势依然严峻,防治任务艰巨,特别是沙区生态脆弱、经济发展滞后、群众生活贫困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新农村不相适应。启动示范区建设,带动全国防沙治沙事业走上生态与经济共赢、质量与效益兼顾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新农村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林业局将全力支持示范区建设,在资金投入、科技支撑、沙产业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示范区管理和能力建设,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
链接:跨区域、地级、县级示范区
跨区域示范区:
毛乌素沙地示范区(陕西省榆林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东北老工业基地示范区(黑龙江省大庆市、吉林省松原市、辽宁省阜新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地级示范区: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甘肃省张掖市、河南省开封市。
县级示范区:
北京市密云县、河北省安次区、河北省藁城县、山西省大同县、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旗、福建省平潭县、江西省彭泽县、山东省冠县和夏津县、湖北省老河口市、湖南省岳阳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海南省文昌市、四川省若尔盖县、甘肃省民勤县、青海省都兰县和贵南县、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县和同心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和且末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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